利用微信买卖气枪男子被抓
【发布日期:2016-05-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明尾 黄华】
为了赚取差价,从中获利,莆田一男子利用微信当起了微商,可兜售的却是杀伤力较大的气枪。昨日,秀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了一起非法涉枪案件,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罪,买卖双方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卖家的一个朋友因帮忙储存气枪,涉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被刑拘。 陈某勇是东埔镇人,在城厢区经营一家商行,今年3月份,陈某勇通过微信群认识了微商彭某青,彭某青向其推销兜售气枪,还发送了一些枪支操作使用视频给陈某勇。陈某勇对此很感兴趣,今年4月份,彭某青到其店里出售了一把气枪和子弹给他,收了800元现金。之后,陈某勇向彭某青要求购买一种杀伤力更大的气枪,经过协商以5000多元的价格成交。 陈某勇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钱转给了彭某青,随后彭某青用微信向上家以3000多元的价格买了这把气枪,对方通过多家快递公司的8个快递包裹将气枪的配件直接邮寄给陈某勇。在陈某勇收到快递之前,秀屿警方就获得了线索,到快递公司查获了这些包裹,并将陈某勇和彭某青抓获。经调查,彭某青是新度镇人,他还供述将气枪交给同村的朋友彭某藏匿的情况,警方随后也将彭某抓获。陈某勇到案后交代,自己购买气枪是为了打猎。 据了解,这些涉案的气枪杀伤力较大,彭某青发给陈某勇的视频显示,陈某勇最初花800元购买的气枪,配用钢珠子弹,隔着5米左右可以击穿铁皮易拉罐,另一把价格更高的气枪威力更强,配用铅弹,隔着三米多就可以击穿防盗门。警方提醒,法律对于枪支管理有严格规定,非法持有、买卖、储存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就会涉嫌构成非法持有、买卖、储存枪支罪,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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