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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查找手去派出所拷视频居然在大门口遇到去报警的“贼”
【发布日期:2016-06-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谢文仁】

  仙游鲤城街道青少年宫一角落里,12岁的陈姓男孩被一名年轻男子叫到一旁。
  年轻男子和小男孩说,你去帮我把篮球场边的腰包拿过来,我等下给你10块钱。
  小男孩没有想太多,欣然答应,他兴冲冲跑到篮球架下,拿起腰包就走开了。
  小男孩把腰包递给了年轻男子,年轻男子没有兑现报酬,反而一把抢过腰包,一溜烟跑了。
  这是发生在5月12日的事,腰包的主人小叶,此时的他,还在篮球场上忘我厮杀。
  小叶喜欢在青少年宫的篮球场打球,通常他都会把一个小腰包放在篮球架下。这是很多年轻人的习惯,手机和钱包放在一个腰包里,方便保管取用。包里,有若干现金和一部3000元左右的手机。
  晚7点,小叶要收拾东西回家时才发现,自己的包已经不翼而飞了。
  小叶马上报案。仙游县公安局信息化警务中心的莉接手这个案子,她马上开展工作。
  案发地,监控探头就正对着篮球场。当天下午,一个小男孩靠近篮球架,拿起小腰包,一路小跑,离开篮球场。
  小叶和朋友们还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全神贯注,他们对这个小男孩完全没有印象。
  根据视频追踪,小男孩很快被找到,小男孩交代,腰包是一名年轻男子让他拿的,男子是花10块钱,“请”他帮他拿的。而这10块钱,年轻男子到最后也没有给他。
  是小男孩撒谎,还是真有那么个 “贼”?
  如果是没有视频的年代,那么小男孩就“冤”了。还好,仙游县的视频已经跟上大莆田视频的步伐,已经在不断地“斩妖除魔”了。通过视频,果然发现了那么个年轻人。
  莉马上开始根据监控,查找这个唆使小孩盗窃的年轻男子。
  在视频中,嫌疑男子穿梭在各个旧巷和街头,堂而皇之地拿着偷来的腰包走来走去。偷来的腰包就在年轻男子的手上,视频监控可以很清晰地确定,包就是他拿的。
  莉通过跟踪,发现年轻男子最后进了一家手机店。看样子,他是来处理赃物了。
  5月17日早,查找手和民警来到该手机店。店主提供了该名男子卖手机时提供的身份信息。
  这个全名张某福的名字一经查询,果然有两抢前科,去年六月份刚刚出狱。张某福的住址等信息马上被民警掌握了。
  还没实施抓捕,另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天,另一个查找手静和民警来到鲤南派出所拷贝监控,刚到派出所门口,静一眼瞥见了一个年轻男子。
  这个年轻男子非常眼熟,静想了一会儿, 想起来在微信群里,莉曾经发过这个年轻男子的监控截图。
  静马上请莉再发一下照片,静一看,马上确认无疑,因为这名男子连所穿衣服都和案发当天的一样。
  同行的民警也马上确认了眼前的男子就是嫌疑人,当天早上,他刚刚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嫌疑人怎么会来派出所?难不成自己来自首了?
  还没等民警发问,嫌疑人张某福就主动发话:“我是来报案的,我举报有人在赌博!”
  看来嫌疑人自信自己犯下的事警方根本没有掌握,他居然大摇大摆地跑进派出所来举报别人赌博!
  确认嫌疑人后,民警不动声色地把嫌疑人王某请到了办案区。张某福对派出所并不陌生,但他没想明白,今天他“只是”来举报有人赌博,怎么被民警带进了办案区。
  张某春还一脸疑惑地问:我没偷没抢,怎么把我关进来了?
  在视频证据面前,张某春不再狡辩。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张某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着实另人可笑,唆使未成年人作案,就自认为不是犯罪?
  视频监控仿佛一面照妖镜,那个掩耳盗铃的、招摇过市的、四肢健全却又盗又抢、还欺负一个12岁的小孩的青壮男子,其丑恶嘴脸,被毫无遗漏地示众了!
  事情很有戏剧性。这在人看来是十分偶然的事情,但却在信息化中心的那些小妹妹身上经常出现。城厢、荔城信息化中心的查找手就经常有这种偶遇。时间一长,各种灵气就上身上脑,于是便常有匪夷所思的创举。
  有了视频,有了这支队伍,各种偶遇各种美好都可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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