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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室职能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发布日期:2016-07-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志伟】

  近年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摸索社会管理新方法和预防解决社会矛盾的新途径,不断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职能,有效地增强了执法办案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为首要工作任务。针对农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了与乡镇信访部门、司法所、法庭、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的每月信息一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达到及时掌握、及时准备,及时预防、及时处理。三年来,成功化解了15件可能涉法上访案件,息诉3名上访老户。
  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对农村刑满释放、假释、劳改等人员,会同当地派出所制定定期走访制度,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并联系当地政府,对他们的生活给予妥善安置,如建房问题、海域养殖问题、子女就学务工问题等等。通过对这部分人思想上掌握、生活上关心,三年来,这部分人的重复犯罪率大大降低。
  加大打击和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效果。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三年来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共进行集中法律宣传15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帮助乡、村两级完善财务管理制度30多项,介入新农村建设项目40余个,组织村两委干部法律座谈培训10期,受理举报线索8件,立案2件2人,全部交付审判,并对乡镇法庭、派出所进行有效诉讼监督。
  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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