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犯罪专项行动
恶意逃废债的“老赖”将无处藏身
【发布日期:2016-11-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詹望月】
恶意逃废债的“老赖”将无法再赖下去!近日,市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犯罪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7类经济犯罪行为,包括涉嫌贷款诈骗罪的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涉嫌洗钱罪的采取多种方法掩饰、隐瞒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涉嫌虚假诉讼罪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议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议报告罪,以及其他严重破坏金融生态并涉嫌刑事犯罪的罪行。 专项行动自今年9月份始至12月止。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对逃废债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严厉打击。对在侦的恶意逃废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将采取督办和包案等形式,加大侦办力度,实现快侦、快破。坚持办案与追逃、追赃同步推进,最大努力缉捕追赃,挽回金融单位、企业和群众经济损失。大力开展涉企不安定因素排查,强化源头管控,严防财产转移和出境外逃事件发生。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上下联动,同步进行。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以市公安局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全市公安机关共成立8个专案组,其中县区各单位同步成立由局长(分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专项行动期间,各专案组将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 据悉,打击恶意逃废债犯罪专项行动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精神,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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