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推动信息传播进入了新媒体时代。网络传播手段的丰富与多元,既让人人都能置身于第一时间的第一现场,亦让信口胡诌的一个个谣言,通过微信和微博等自媒体,呈现爆炸性的信息扩张,对公众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 网络谣言具有“蛊惑性、攻击性”,它扰乱人心,危及稳定;网络谣言具有“宣泄性、虚假性”,它使得互联网舆论场的真实度与真诚度备受质疑,严重影响其媒介效率;网络谣言具有“报复性、操控性”,从恶意造谣到组织化误导,网络谣言成为少数利益群体或个人操控话语权的终极武器。 非典期间的食醋、大蒜价格飞涨;日本海啸后的食盐疯抢;娃哈哈“营养快线”事件以及之前的喜多多椰果事件、喜力啤酒事件,虽然最终都被证实为谣言,但给这些企业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已无法挽回。这些谣言都是造谣者利用了消费者的敏感心理,只要有一个人闻风而动,其他人即使将信将疑也抱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跟风而行。谣言的肆意传播,不但给当事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也影响了消费者正常的消费需求,不仅仅是经济上受到了损失,在心理上也会产生负面情绪,给生活带来影响。 公安、工商等网监部门已日益加强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监管,但网络谣言依然蛰伏在网络的一角,伺机而动。作为消费者,也应提高对网络谣言的警惕性,对于那些明显夸大其词的言论和带有煽动性的语句不要相信;对未经证实的信息做到不轻信不围观不传播,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不被谣言打乱了正常消费和生活的节奏;对可能存在的谣言信息可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反映。而作为企业,在发现对自己企业的谣言时应及时辟谣,并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