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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举报涉黑线索最高奖15000元
【发布日期:2017-03-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出台《举报涉黑涉恶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举报破获涉枪涉爆案件或查缴非法枪爆物品的,最高奖励6000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最高可奖励15000元。凡举报抓获莆田市公安局涉枪涉爆公开督捕(在逃)人员的,每名可获得奖金3000元。
  为全面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安定稳定,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决定于今年1月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截至2月28日,全市共破获涉恶案件43起,刑拘88人,批捕75人,移送起诉106人,抓获在逃人员6人;查处涉枪涉爆刑事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捣毁窝点6处,破获网络贩枪案件2起。成功动员省厅公开督捕的涉及我市2名涉恶涉枪在逃人员全部投案,省公安厅专项办对此专门发来贺电。收缴了非法枪支、子弹、炸药、雷管490枚、导火索等违禁物品。
  本次专项行动以实现“五个坚决”和“三个确保”为工作目标。“五个坚决”即:坚决打掉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坚决缉捕一批黑恶枪爆逃犯;坚决摧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网络窝点;坚决收缴一批流散在社会上的枪爆物品;坚决铲除黑恶枪爆违法犯罪土壤。“三个确保”即:确保枪爆物品“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确保不发生重大黑恶枪爆案(事)件;确保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治安实际,本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整治网络贩枪、非法制贩、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改制射钉器、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寄递物流行业秩序混乱、非法狩猎等问题为重点方向,以打击整治侵害基层政权组织、黑恶痞霸势力、欺行霸市势力、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为重点行业领域,严查严办一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九类涉恶案件”、黑恶势力暴力胁迫伤害他人等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案件。
  为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日前市公安局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出台了《举报涉黑涉恶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公民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举报涉黑涉恶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之一,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为鼓励主动投案自首和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在全市区域内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安机关敦促提醒涉嫌“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积极要主动投案自首。具有自首情节的,将得到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继续潜逃,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集中力量进行抓捕,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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