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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赴台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
【发布日期:2017-08-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周彩】

  为进一步拓展立等可取服务项目,让老百姓真正实现“说走就走的旅行”,经报省厅批准,8月3日起,我市将启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简称“电子大陆证”)赴台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
  今后市民只需带上电子大陆证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即可在自助签注机上一次性完成签注受理、审批、缴费、制证、发证的全部流程(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办理时长由 6个工作日缩短到3分钟,实现即办即拿,立等可取。目前,莆田地区立等可取业务只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各县区公安局出入境办理点尚未开通此项业务。
  据悉,这是继2017年4月7日莆田正式启动电子港澳证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后的又一项便民举措,截至8月2日,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累计受理电子港澳证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8534件次,不少市民为警方便民举措点赞。此次启动赴台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是应广大市民要求,并经福建省公安厅同意,延续“简单、快捷、方便”的办证体验,让市民真正实现“说走就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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