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历史,个别皇帝对“穷人看病”的重视程度,确实能让我们眼睛为之一亮。 《魏书》载,北魏显文帝曾发布诏令:“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免费给之。”这道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医院,不仅要为穷困百姓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还免费,的确是吸取了历史教训,但也体现了他“爱民如子”的情怀,无意中开启了古代政府“免费治疗穷苦百姓”的先河。 唐代前期,为穷人提供免费诊疗服务,主要由两家机构承担:一是由寺庙创办的“悲田坊”;二是由政府创办的“养病坊”。到唐朝后期,“悲田坊”都由政府接办,统一改称“养病坊”。据《唐会要》卷四九载,这种收容贫民看病的公费医院,遍及各州郡,经费从指定的官田税赋中支出。 宋朝继续发扬“政府免费为穷人看病”的传统,创建了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公立免费医院“安济坊”,而且要求各州县都要有一所,不断扩大覆盖面;此外还出台相关政策,从提供医疗人才、药物供应等各方面,鼓励私人集资举办慈善性医院“养济院”,以方便贫民就医。由此,宋朝确立的“以国有医院为主渠道,慈善医院为辅”的穷人医疗体系,对元明清后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嘉靖时,来广州游历的西方传教士克路士,曾撰文道:“布政司(省长)下令把穷困病人收纳到皇家医院。因为皇帝在各城市都设有大医院,其中有很多房间……被接纳入院的人都登记入册。每年医院都要报告花费数字和救济贫病的情况,如有差误或玩忽职守,那他们就因此受到严惩。”传教士的描绘,尽管有文学夸张的成分,但政府重视穷人看病的情况,却是不争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