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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莆企,用足关税优惠政策了吗?
【发布日期:2011-07-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据莆田检验检疫局调研分析,虽然今年上半年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增长迅速,但目前我市企业对作为货物进入东盟市场实现税率减免优惠凭证的“FORME”证书的利用率仍然不尽人意,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中国对东盟10国91.5%以上产品实行零关税,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同时,东盟6个初始成员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对90%以上的中国产品实行零关税,对中国平均关税从12.8%降为0.6%,东盟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在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
    莆田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前5个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1408.2亿美元,同比增长26%,东盟超越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国。促成双边贸易额增长迅速的最重要原因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实施的零关税政策使得两国进出口企业积极性极高,政策效应正在发酵期。
    “FORME”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随附该证书出口到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的货物可享受到优惠关税待遇。
    据分析,我市企业对用足、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扩大产品出口、提升竞争力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今年上半年,莆田辖区出口东盟法检产品1058批、金额3123万美元,同比增长18.21%和13.32%。其中,签发“FORME”证书126批、金额250万美元,比降42.47%和48.21%。
    莆田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举例分析,今年上半年,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出口东盟金额达1000多万美元,其中申办FORME证书金额仅8.5万美元;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东盟出口金额27万美元,申请FORME证书金额也仅4万美元。
    莆田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调研中还发现,部分出口到印尼的木材、泰国的人造革鞋、越南的计算器和马来西亚的塑胶水晶球等企业,只申办一般原产地证,其产品完全符合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而且在4国降税清单内。究其因,国外客户只要“熟悉”的一般产地证,而拒绝接受可以为自己少交关税多获利的FORME优惠证书。
    莆田检验检疫局检务科王荔红科长指出了当前影响我市企业对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利用率不足的三方面原因:企业有些办事人员主人翁意识不强,不愿意“自找麻烦”,只愿根据LC有要求的客户给予办理,极少主动提出为客户申请优惠证书;企业的外贸决策人员对国际间优惠政策不甚了解,有些企业甚至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认识也存在误区,甚至有的企业表示“对这点关税我们不在乎”。因此,在对外贸易谈判过程中不会主动提出为客户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东盟部分客户对自贸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也了解不够,未能提出优惠原产地证需要,即使国内企业为其提供了FORME证书,也并未发挥关税减免作用。
    王荔红表示,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利用率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企业要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通过降低关税降低成本,以此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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