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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全市查处涉嫌传销案件14起,取缔非法活动窝点14处,查获传销受骗人员155人次
【发布日期:2011-09-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杨妹莺)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市着力健全和落实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规范直销经营,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有效遏制了传销在我市的蔓延。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对此,我市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酒店、旅社、娱乐场所、出租房等易出现传销活动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外地临时人员的分布和聚集方式、时间和地点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及时发现传销线索,准确进行打击,严厉惩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收取入门费”等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把打击网络传销作为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办案的重点,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区域开发”、“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等为幌子,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交纳“入会费”、“加盟费”等网络传销活动。
    据透露,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736人次,执法车辆518台次,查处涉嫌传销案件14起,配合公安部门取缔非法活动窝点14处,查获传销受骗人员155人次、教育遣散参与人员155人次(录入国家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系统”82人次,因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实无法录入73人次),发出警示、提示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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