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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恶劣违法广告将加大处罚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卓智鸿 关松豹】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我市有关方面获悉,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的查处监管力度,根据省工商局要求,依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告监管制度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违法广告监测分级标准,市工商局出台对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五类严重违法广告实行分级监管措施。
  据介绍,违法广告等级根据发布情形违法严重程度进行划分,三级为严重违法广告,二级为特别严重违法广告、一级为特别恶劣违法广告。对查处五类严重违法广告案件时,除依法从严处罚外,采取违法广告提示、约谈、集中培训、违法广告公告、责令公开更正、消除影响、上报省局全省统一查处、停止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等措施加大监管。
  据悉,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在监管查处五类严重违法广告案件时,还将准确严格把握加大监管措施的规定,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等级进行认定,并按照对应的加大处罚措施,对严重违法广告行为、特别严重违法广告、特别恶劣违法广告进行加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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