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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在香港签署
【发布日期:2011-12-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13日在香港签署。在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和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签署了“补充协议八”。该协议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补充协议八》涵盖32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其中包括16个服务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以及加强两地在金融、旅游和创新科技产业等领域的合作。双方还同意完善货物贸易原产地标准和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相关规定。在32项措施中,共有15项是落实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今年8月访港时所宣布的措施。
  根据“补充协议八”,法律、建筑、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人员提供与安排、分销、保险、银行、证券、医院、旅游、公路运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个体工商户等13个原有领域将进一步开放,并将在跨学科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制造业相关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服务3个新领域加入开放措施,使《安排》所涵盖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4个增至47个,共涉及301项开放措施。
  在货物贸易方面,“补充协议八”容许业界把原产自内地的原料及组合零件价值计算在“从价百分比”内,有助业界利用《安排》给予香港货物零关税的优惠。
  双方同意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中有关“实质性商业经营”的判断标准,除特例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向内地申请使用《安排》优惠措施的范围,不受其在香港经营的范围限制。
  在金融合作方面,“补充协议八”明确支持内地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香港的国际金融平台发展国际业务;支持香港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的方式进入市场。
  在旅游合作方面,双方同意联合提升内地与香港旅游服务质量,共同推动内地赴港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双方还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品质标准领域的合作;加强两地在创新科技产业领域的合作,支持香港的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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