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创新农业增长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经济蓬勃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据莆田调查队调查表明,2011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9066元,比上年增加1403元、增长18.3%,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在全省九设区市中与福州并列第四位。 农民收入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工资性纯收入显著增加。据调查,去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5147元,比上年增加1662元。其中,农民人均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556元,比上年增加157元;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为3063元,比上年增加716元;人均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为1527元,比上年增加789元。 据分析,我市农民工资收入显著增长主要原因:人多地少,农民人均耕地不足0.3亩,大大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农业增产增收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相当有限,除了部分规模经营户外,绝大多数农村主要劳动力选择外出从事非农;“五大战役”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农民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去年我市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上浮150元,其中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和秀屿区最低工资从800元/月提高为950元/月,增长18.8%,仙游县最低工资从700元/月提高为850元/月,增长21.4%。 此外,为稳定员工数量,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我市大部分企业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如前三季度我市城镇非私营企业人均工资就增长了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