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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开展居民幸福指数监测
建立幸福指数评价体系,为市委、市政府咨询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发布日期:2012-02-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张俊飞】
    晚报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记者昨日从莆田调查队了解到,我市拟开展居民幸福指数监测,建立居民幸福指数评价体系,为市委、市政府咨询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莆田调查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此思路,我市居民幸福指数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主观评价指标和客观评价指标两部分,将做到主客观评价指标总体上有机统一、操作上相对独立。客观评价指标原则上可包含“就业和收入、教育和健康、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等方面若干指标,以统计数据为准,一年测算一次,试行阶段权重可超过50%,以后视情况逐步减少。
    而主观评价指标,原则上包含“个人发展、身心健康、物质保障、生活便利、环境舒畅”等指标,以抽样问卷调查为准,试行阶段可一年调查一次,以后逐步增加调查频率,权重试行阶段先低于50%,以后视情况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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