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我市拟专项整治“霸王条款”
【发布日期:2012-03-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智鸿 通讯员 松豹】
    晚报讯 曾遭遇过“霸王条款”的市民是不是对个别消费现象至今还觉得难以消气?不过现在有一个好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莆田工商系统将全面开展针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据介绍,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格式条款因其便利性和经济性,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但也有不少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而,这类条款也被大家称之为“霸王条款”。
    对此,我市各县(区)工商局将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开展对典型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对具有代表性、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平等条款进行揭露曝光,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并与行业协会及企业主管部门协调,对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制定和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利用12315投诉网络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检查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分类分析,寻找案源。
    此外,我市工商部门还将综合运用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行业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狠抓一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