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取21.6元 工商调解责令退还
【发布日期:2012-03-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卓 建媛】
消费者林先生拨打12315热线反映,其3月2日在秀屿区一超市购买2包鱼丸,标价每包10.8元,结账时超市却收取43.2元,要求超市退还差价遭拒。 3月6日上午,秀屿区工商局12315组织当事人双方到12315服务台接受调解。经了解得知,由于超市收银员工作失误,在手工录入的时候误将2包鱼丸共1千克录入电脑为2包鱼丸共2千克。在12315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超市予以退还多收的21.6元,并赠送价值近40元的礼品以表歉意,双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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