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我省推行“111”模式 确保食品农产品进出口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12-05-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卓智鸿】

  晚报讯 5月16日,省进出口食品农产品“111”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进座谈会在我市召开,莆田有10家企业代表和15名检验监管人员参加了座谈。
  据介绍,“111”模式即“一个基础、一条主线、一种方式”模式,是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以全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检验检疫监管验证结果为放行依据的检验检疫方式。“111”模式的实施使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加强企业自检自控能力与官方的监管验证行为,在食品农产品出口方面大幅度降低抽样检测比例,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效率,加快了检验检疫放行速度,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风险监控项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悉,“111”模式具有4大特征:以进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评估为科学依据,有针对性地制订风险管理措施,体现模式的科学严谨;通过严格监督,促使进出口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有效自控,突出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自控情况、生产产品是否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家、地区法规标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验证,作为放行依据,确保监管权威性;实施监管放行、查验放行、检验放行等便捷通关方式,加快放行速度,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效率。
  座谈会上,检验人员与企业代表展开良性互动,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企业积极性和自觉性,强化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作了深入探讨。
  会后,莆田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科学有效管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