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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独生子女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2-06-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综合消息 6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通过官网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时表示,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网友提问:公司每月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请问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总局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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