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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农政策强力支持乡镇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12-06-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帅娟】
6月12日,农业部在北京举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培训班”。今年农业部首次将绩效管理延伸至升级农业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将作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的试点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6月28日,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及我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增强绩效管理意识,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式成立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会上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细致部署。
  据了解,全国范围内今年已落实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达已达200亿元,乡镇农机推广机构条件建设38亿元,资金规模大、落实要求高。农业部将农机具购置补贴也将作为延伸绩效管理的试点项目之一,有利于确保强农惠农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促进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的“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目标实现。
  进一步了解得知,各级乡镇农企可以跨县选择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购机,甚至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省域内选机购机。为了使得农机专款补贴切实利民,允许本省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在设计上,为了能够使得农机具购置款项全面利农业发展,享受补贴对象购买农机具数量具有数量规定有:1、一户农民购置单机补贴总额低于3000元的农业机械,可自行搭配品种,且总补贴额不超过3000元;2、一户农民购置单机补贴总额超过3000元的农业机械,原则上不超过2套;3、一户渔(农)民购置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台、6台和1台;4、一户茶农购置摇青机、做青机等茶叶生产机械分别不超过1台;5、列入省农业厅农民合作社名录的合作社和当年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大户购买单机补贴总额超3000元的农业机械,原则上不超过8套,且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等。
  市财政局相关人员表示,细致的纠风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强力支持有关乡镇经济发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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