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莆企应注意出口埃及商品有新规
【发布日期:2012-07-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埃及海关将从今年7月份开始强制施行新的进口规定,要求一般货物除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以外,鞋类和服装还需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ILAC”证书方可进口,这也是埃及海关新规核放货物的重要依据。
     “ILAC”证书,是英文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的简写,中文全名是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
    据介绍,埃及是莆田企业出口到非洲增长较快的地区之一,我市每年出口到埃及的鞋服有数百万美元。据莆田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初至今,我市输埃货物90.64万美元,同比增长104%。
    为避免出口商品在埃及口岸通关受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莆田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应及时关注新规,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同时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做好申请“ILAC”证书的准备工作。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