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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
对有关投诉举报线索实行专人负责,对举报线索真实的将依法给予奖励
【发布日期:2012-09-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关松豹)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部署要求,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行霸市维护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行动旨在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利益出发,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效遏制欺行霸市行为,有效铲除欺行霸市滋生土壤,曝光一批违法案件,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创造更加良好、更加和谐、更加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
    行动重点是打击流通领域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非法垄断、控制水产品、农副产品等市场经营权等欺行霸市行为;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垄断货源、阻碍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地区封锁行为等欺行霸市行为;打击招投标、拍卖等领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干扰或扰乱招投标、拍卖活动的欺行霸市行为;打击阻碍或干扰他人正常交易、扰乱或妨碍竞争对手经营活动、收取保护费等欺行霸市行为;配合公安、经贸、监察、农业、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国土资源、物价、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部门打击各相关领域欺行霸市、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打击其它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欺行霸市行为。
    对涉及强行收取经营者保护费,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利用暴力或威胁手段打击竞争者等行为,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对涉及不正当竞争、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将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给予严厉打击。
    此外,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等投诉人的权益,对有关投诉举报线索实行专人负责、对举报线索真实的依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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