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我市一食品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取得出口资格
【发布日期:2012-09-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传出喜讯,我市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新模式,成功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这将大大缩短企业取得出口资格时间。
    据介绍,近期福建检验检疫局启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新模式,试点将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第三方认证工作的衔接,依托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对出口企业实施现场审核认证,对认证结果予以采信并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
    据悉,我省共有3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新模式,并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新模式启动后,企业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将通过动态监管得到有力保障。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