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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造福工程”实施方案强调搬迁群众可享优惠政策落实
【发布日期:2012-10-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帅娟)实施“造福工程”是“五大战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城镇化进程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确保完成该项任务,市政府特制定“造福工程”实施方案,也为落实搬迁群众享受优惠政策提供措施保障。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造福工程”的责任目标,并且强调了要抓好搬迁群众可享优惠政策落实,要有序推进搬迁安置,责任具体到人头。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造福工程”搬迁群众所能享受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搬迁群众均可享受政策性财政补助,即:人均3000元的标准的补助。(2)搬迁户建房用地的耕地占用税、汽水、征地管理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税费,由各地比照救灾安置的优惠政策,免予征收。(3)有限安排用地指标,即使办理搬迁点建设的审批手续。旧宅基地垦复为耕地的,根据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资金补助。(4)搬迁群众中及时办理林地审核手续,优先安排用于“造福工程”搬迁建设的自用木材指标。(5)可享免费的经济安全适用、富有乡村特色、节地节能节材抗震的住宅设计图集,并获得免费的帮助放样和家园复建指导。(6)可享优先安排“阳光工程”培训、一户一就业培训、扶贫小额信贷、亚行贷款资金等帮扶措施。
    为了切实落实好以上优惠政策,“造福工程”实施方案中还分项列明了措施保障和督查考核制度。“造福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任务艰巨,工作量大。只有责任制和督查制并举,才能够确保各部门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部门业务,各司其责,积极做好“造福工程”的每一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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