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焚烧舅哥房最终被判五年刑
【发布日期:2012-11-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黄青付 杨微微】
晚报荔城讯 家住荔城区北高镇的翁某,今年41岁,因与妻子闹矛盾,妻子躲进舅哥家,便放火烧毁二舅哥和四舅哥的房屋,造成财产损失22985元。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后,被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1年9月间,被告人翁某与妻子陈某闹矛盾,其妻陈某就回到荔城区北高镇的娘家四哥家暂住,被告人翁某因到四舅哥家寻找妻子未果而怀恨在心。同月30日10时30分许,被告人翁某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斧头砸开四舅哥的房门,入室后用打火机点燃二楼后厢房内的棉被,引发大火烧毁后厢房梁和室内物品,后又打开二楼大厅的液化气瓶点燃煤气,房屋的木楼板被烧,因周围群众及时赶来才将大火扑灭。 同年10月7日12时许,被告人翁某到二舅哥家,用同样手段烧毁一间卧室及室内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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