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官员:房产税扩大试点方案还难出台
【发布日期:2013-0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综合消息 房产税的全国铺开或许仍然有待时日。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1月12日在国研中心企业所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房产税扩大试点的范围,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 汪康所指“难度”包括了完整的信息系统缺失等因素。在回答关于扩大试点倾向于哪一类城市时,汪康仅表示“还在研究”。 他指出,房产税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扩大试点还要经过更大范围的讨论,甚至可能还要经过全国人大的讨论。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透露,国家有关部委已经表示将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很有希望看到试点范围扩大。 他透露,政府早在10年前就开始对房产税进行准备,一开始6个城市进行物业税模拟空转改革试点,后来又增加到10个城市。在实验范围内,登记产权房产的面积、朝向、楼层等基础数据都被完整采集,然后按照制造业不动产、商业不动产、住宅不动产三个门类进行输入,最后计算机程序自动输出三种评估结果,作为征税依据。 不过,对于10个城市的具体信息,无论是财政部还是国家税务总局官员都一概守口如瓶,尚未对外界透露任何信息。 事实上,房产税的任何消息都能一石激起千层浪。2012年8月,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一则信息,称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 随后,两湖税务部门相继否认了上述说法,但人们都愿意相信,房产税的扩容已经是箭在弦上。 贾康认为,要让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必须注意调控,扩大房产税试点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手段。城镇化大背景下,推进房产税将使房地产行业更好地发挥支柱产业的作用。并且,房产税是加快财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很大潜力成为地方主力税种。 2011年1月,重庆、上海率先开征房产税。此后,关于房产税扩容的消息不时传出。去年下半年,也有消息传出,全国30多个省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北京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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