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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拒绝开具发票工商及时调解督促
【发布日期:2013-0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卓 建媛】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来到秀屿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反映,1月6日在秀屿区笏石一电器商场购买TCL液晶电视一台及美的电饭煲一部,共消费2340元。消费者用现金支付货款后,商家只提供收据,未开具正式发票。消费者要求商家提供正式发票,但是遭到商家的拒绝。
    1月8日上午,秀屿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接到申诉后,及时与商家电话联系,商家称,由于会计人员外出领取发票暂时未回来,故未及时开具发票,并保证发票一定提供给消费者,待发票开具之后电话联系消费者过来领取。1月9日上午,秀屿工商12315电话联系商家,商家称发票已经开具,消费者可以随时过来领取。
    秀屿工商12315随后将情况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当天下午会到电器商场领取发票,并对工商及时调解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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