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智鸿 国平)我省自去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原来的月销售额5千元调整为2万元月销售额的增值税起征点,城厢区国税局严格落实这一国家惠民政策,全年共对辖区内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27363万元销售额减免税额82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