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工资性收入占城乡居民收入比重最高 贡献率最大
【发布日期:2013-03-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工资性收入仍是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的主体。
    记者昨日从莆田调查队了解到,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7621元,比农民工资性纯收入高出11480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71.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5.3%;农民工资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59.6%,对纯收入增长贡献率达79.9%。受益于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个税起征点和发展乡镇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由于物价上涨大部分企业相应上调工资,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均有一定的增长。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幅超过城镇居民。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7.9%,比农民工资性纯收入的增幅低11.4个百分点。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