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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指令实施抬高出口企业成本
久远看 莆田木制品进入欧盟市场门槛提高
【发布日期:2013-04-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郑茂灿】
    2013年3月3日,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指令”开始强制施行。该项指令是对2010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的《欧盟与木制品法规》的深化和细化。该项指令实施一月有余,使得欧盟在市场准入方面对福建莆田木制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悉,新指令要求所有出口到欧盟的木制品都要通过第三方森林认证,生产商必须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有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87家,主要以出口木制画框、木制工艺品及家具为主。据莆田检验检疫局统计,2012年莆田共出口木制品1.03亿美元,出口欧盟的木制品324.52万美元。今年第一季度,莆田共出口木制品1438.70万美元,出口欧盟26.53万美元。
    有关专业人士剖析,欧盟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第二大木制品出口市场,一旦中国对欧盟出口增速放缓,将对产业整体发展造成长久的负面影响。
    有消息称,全球范围内获得FSC认证的木材大约只有10%,而中国市场上获得认证的木材则不足1%,这些都将抬高企业的出口门槛和成本。
    事实上,按照当前的状况看,新指令对莆田木制品出口企业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企业也表现了不同程度的担忧:新指令的出台必将导致企业采购成本的增加,并额外承担一笔不小的认证费用,这将会使企业的运行成本大幅上涨,利润变薄,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冲击会比较大。
    我市一木制品公司经理介绍,欧盟客户已经通知他们公司按照欧盟新指令要求生产合格的产品,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已通过第三方森林认证的原料,咨询产品认证的相关细节。
    记者从莆田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目前部分媒体对欧盟木材法案的报道还存在理解偏差,一些报道称:进口到欧盟的木制品必须要通过FSC认证(森林认证)。实际情况是:法规要求所有出口到欧盟的木制品都要有相关的合法来源证明,但并不是说必须要有FSC认证,FSC认证只是其中的一种。
    莆田木材协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来看,莆田木制品出口欧盟的份额不大,新指令对莆田木制产品出口企业影响还比较小。但从长远来看,必须引起政府和企业重视。
    对此,业内人士同时建议,为避免新指令带来的负面影响,企业应加强对新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及时与国外客户进行沟通,快速调整原料采购和产品管理策略,尽可能到有资质的大型厂家采购原料,并索要相关证明文件及签订相关合同。企业有必要对产品及原料开展第三方认证,取得有资质检测机构的合格检测证书。另外,企业若是利用国外进口木材及木制品来生产出口欧盟的家具,也要注意向供货方索取其木材或木制品来自合法来源的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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