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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新店主 充值卡成过去式
经投诉,消费者获维权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卓 琼华】

    充值卡是现如今很普遍的预付消费方式,但是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常常存在索赔难、退款难等风险。日前,家住市区的陈女士就遇上了这么件堵心的事。
    陈女士在城厢区田尾圆圈的某知名蛋糕店里购买蛋糕,当她拿出在这家店购买的200元充值卡准备刷卡时,意外地被告知因为换了新店主,这张卡已经于3月31日停止使用。陈女士大感疑惑,充值卡上并没有标注使用期限,而且店里悬挂的仍然是写着旧店主名字的营业执照,但是新店主拒绝兑现陈女士卡里的余额,双方争执不下,陈女士便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的12315工商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使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经营属于违法行为。使用期间为消费者提供的商标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
    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陈女士继续使用消费卡中的余额,辖区工商所随即对商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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