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构成以基本工资为主
【发布日期:2013-05-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曾莉莎)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35.94亿元。
    其中,基本工资为89.97亿元,占工资总额的66.2%,绩效工资24.41亿元,占工资总额的18%,工资性津贴补贴15.01亿元,占工资总额的11%,其他工资为6.55亿元,占工资总额的4.8%。(注:在岗职工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