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黄蓓芳)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日前福建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将全省工业法人企业2012年从业人员数、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年报数据为划分依据,对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了认定。 经认定,2012年末福建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共有3393家,我市229家工业企业榜上有名,入围大中型企业数居全省九设区市第五位,分别比宁德、龙岩、三明、南平多81家、107家、114家、136家。 上榜的企业中,大型工业企业21家,居全省九设区市第五位;中型工业企业208家,居全省九设区市第五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