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买了,小余你相信我,我的确买了”。消费者张先生满脸的委屈,打着电话不断的给女友解释。 8月14日一大早,消费者张先生就到城厢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求助。原来前一天是中国传统的“七夕”佳节,当日下午,张先生在市区一商场珠宝柜台精心挑选了一条价值1177元的黄金手链,作为情人节礼物送给女朋友小余,想给女友一个意外惊喜,结果小余回家打开包装后发现盒里空荡荡的,意外惊喜只剩下意外了。 接到投诉后,城厢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立马与商场管理人员联系,并偕同消费者立刻前往商场进行核查、调解、查看监控录像,但无奈由于张先生购买商品时所处位置不处于监控范围内,购买商品后未再确认,且已将物品带离柜台一段时间,无法厘清双方责任。 对此,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贵重物品时除了保管后发票收款收据等凭证外,在结账后,对商品进行二次包装时一定要对商品进行再次确认,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