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鳗鱼缺合法“身份”今后恐将难出口
【发布日期:2013-1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卓智鸿】

    2009年3月,欧鳗正式列入《濒危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2012年4月,“过渡期”结束,2015年6月后,欧鳗出口将依据欧苗合法进口的证明,实施溯源管理,规定欧鳗养殖从鳗苗来源到产品去处,整个过程要有可核查的“证据”。也就是说2015年6月后我国欧鳗能否继续合法出口,决定于是否有合法进口的欧洲鳗鲡。
    近年来,我国本地鳗鱼种苗资源已日渐枯竭,从2007年度约100吨(约6亿尾)降至2012年度约17吨(约1亿尾),大量鳗鱼养殖业主转向欧洲鳗鲡养殖。为此,我国欧洲鳗鲡苗的养殖比重逐年加大。
    据了解,因为鳗鱼种苗资源的逐步减少,导致全国鳗鱼养殖企业锐减,可供出口的货源也在不断减少。受此影响,我市目前现仅存一家烤鳗企业。从2013年起,我市烤鳗企业全部转产烤制欧洲鳗鱼。
    据莆田检验检疫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共出口欧洲鳗鱼烤鳗产品207.7吨、677.2万美元。
    据业内人士透露,我国目前在养的欧洲鳗鱼有一部分欧洲鳗苗无法有效溯源。如果企业继续养殖“非法身份”的鳗鱼,今后恐将难以出口。
    欧鳗溯源管理政策的深入实施,是否对鳗鱼出口造成影响,我市企业应高度关注,在收购、养殖合法进口欧洲鳗鱼的同时,并做好相应的养殖和生产溯源记录,确保鳗鱼产品在国外的顺利通关。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