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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利用信用保险扶持小微企业出口
【发布日期:2013-11-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随着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外贸形势日益严峻。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弱、资金链紧张,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八条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等八项政策要求(简称“国八条”),密集发布了围绕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革新举措,并提出积极争取将信用保险服务纳入小微企业产业引导政策,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
    为响应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11月22 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正式签署《利用信用保险扶持小微出口企业合作协议》,双方就为莆田市内小微出口企业建立信用保险,“全风险覆盖”模式达成一致。这是福建信保与我市外经局积极履行政策性职能、发挥专业化优势,为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而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根据统计,2012年,我市共有出口企业387家,其中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有241家,出口额2亿美元,占出口企业家数的62.2%,小微出口企业对我市的就业、社会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这类企业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接单能力弱、产品价格低、买方分散且风险承受能力弱等特点。
为了切实扶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后金融危机,更好地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职能,此次签约仪式为“政府牵头、信保支持、企业获益”的小微企业承保模式,将年出口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出口企业纳入信用保险范围,以最广范围、最大便利、最低成本地为后金融危机下的区内出口企业筑起一道防范风险的屏障,有效帮助投保企业解决“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难题。我市外经局统一牵头积极引导辖区内所有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与福建信保莆田市办事处积极开展合作,利用“全风险覆盖”平台促进全市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合作的主要内容,福建信保将为参加合作协议的小微出口企业简化投保程序,填写小微企业投保单,即可完成投保;同时建立快速理赔通道,在索赔条件明确下,仅需提供《索赔申请书》及保单约定的基本贸易单证;及时赔款支付,定损核赔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培训,提供专业、高效的风险预警、风险管理咨询和资信评估服务,帮助小微企业防范风险,促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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