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商家说了不算
【发布日期:2013-12-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欧碧仙】
大到房产、汽车交易,小到街头小巷的商品优惠促销活动,“最终解释权”一词在人们的日常消费过程中屡见不鲜。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商家就惯性地搬出“最终解释权”这道护身符作为挡箭牌,而大多消费者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商家不知“最终解释权”侵权
近日,记者搜罗了我市各式商家的不少会员卡和优惠券,发现这些卡或券的背面基本上写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规定。 据了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因此,经营者在条款中使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行为,排除了消费者解释相关条款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上述规定。 不过,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商家,大多数商家表示不知道“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规定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一来写上这条规定是为了避免一些麻烦,起到自我保护的目的;二来同行业大家都这样规定,我们也只好跟风了。至于是否侵权,我们真不知道。”走访中,市区一家西餐厅的店长解释道。
消费者默认“最终解释权”为“潜规则”
那么,作为消费者,对这样的霸王条款又是怎么看的?“几乎所有的卡上都写着‘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我以为这是行业的规定。”消费者杨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最终解释权”的做法,她早已习以为常,虽然有些反感,不过从未与侵权不侵权做过联想。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消费者和杨女士一样,对该项霸王条款虽有些反感,但并不知道这条规定实际上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苏先生则表示,商家提供的会员卡或优惠券条款名目繁多,消费者一般很少会要求商家一一解释说明,因此才为诸如“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留下可操作的空间。
【互动发声】
网友幽幽草:其实,普通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怎么可能了解得透彻,不知道“最终解释权”不合法也不奇怪。真要吃了亏,但嫌麻烦,维权成本又高,大多也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不过这反过来也又助长了霸王条款的嚣张气焰。 网友伊勒:“最终解释权”说来还真是泛滥到一个极致了。我认为,这类霸王条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一些商家单方面制定合同、条款时只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这样的合同、条款本身就不公平。 网友小雪:人争一口气。对付“霸王条款”,有时候还真得跟商家较回真。不管是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还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为争一口气,也无不可。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根源抓起。一方面,应该加大对于商家法律意识的普及,让商家清楚了解到“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就应该采取强制性惩处措施,对商家记住“霸王条款”是站不住脚的,这样也能给我们老百姓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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