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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及轮胎成我市出口也门主要货物
3月1日起出口也门工业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莆企,需注意相关事项,避免出口货物受阻
【发布日期:2014-02-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昨日,记者从莆田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自今年3月1日起,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受理对出口也门的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届时,也门将成为继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埃及、伊朗、苏丹之后第六个对输非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据介绍,出口也门实施装运前检验的产品的范围包括《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编码)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产品,检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的验证和抽查,产品外观状况、数量标志和标识的查验,货证符合性核查和监视装载(或装箱)。
    据了解,2013年莆田地区出口也门货物货值约165万美元,主要为鞋类和轮胎产品等。
    莆田检验检疫局提醒我市相关企业,需注意相关事项,避免出口货物受阻:出口到也门的工业产品尤其是法检目录外的工业产品,需仔细核对其HS编码是否在上述章节范围内,避免因缺少装运前检验证书而导致货物无法通关;详细了解和掌握也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所使用的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标准安排生产,确保产品符合也门标准;及时联系产地检验检疫部门,对于需要装运前检验的货物,提前熟悉流程,预留监装检验时间,避免错过交货期而造成经济损失。
    莆田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执行财政部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法检费用)的有关规定,对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均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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