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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颁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专项资金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省政府于日前颁布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六章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审批、申报执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法制化管理机制、制度化协调机制、科学化绩效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为专项资金的健康运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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