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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标准
规定便携式计算机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标准。
    标准主要包括,根据各单位编制人数及实有人数确定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即实物量标准,如规定便携式计算机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市场行情确定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价格标准,即价格上限标准,如规定普通数码照相机的价格上限标准为3000元/台;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即使用年限标准,如规定空调设备等使用年限标准为8年。
    此外,根据不同职级的工作需要,分为处级和科级两个级别,分别制定实物量标准和价格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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