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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莆企:需关注出口欧盟塑料餐厨具新规
【发布日期:2014-04-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新法规,对先前有关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法规进行了修订。该法规将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据悉,该法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2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明确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为60mg/kg;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0.05mg/kg;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据了解,我市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塑料餐厨具出口到欧盟。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出口欧盟塑料餐厨具共92.9万美元,涉及企业3家。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餐厨具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积极应对欧盟针对性法案。同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应对日益严苛的欧盟技术壁垒,避免因特定迁移物超标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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