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销售的葡萄酒在质量上绝对没有问题,为什么你们要查扣?”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一家超市的经营者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原来这是北岸工商分局近日连续查处多家销售标签注有“解百纳”三个字样的葡萄酒时,被查处的绝大多数经营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却都表示不知情所发出的共同疑问。据北岸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查处的几家销售“解百纳”葡萄酒的经营者都是从一上门推销员处进购的,而“解百纳”是国内葡萄酒行业比较知名的一种商标品牌,其使用权曾经在国内引发了一场大的争论,但是根据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关于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的规定“解百纳”商标是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除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外,还无限期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酒有限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解百纳”商标。因此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签注有“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除了以上7家生产以外的厂家、销售者如果在没有得到许可,擅自在葡萄酒标签上使用、出售标有“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就涉嫌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规范自己的经营方式,从正规的渠道进货不能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触犯了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