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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商标 一字之差罚款万元
【发布日期:2014-04-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小卓 沿超)近日,北岸工商分局连续立案查处3起擅自变更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案件,共扣押食品172盒,罚没共计2.93万元。
    据查,该产品的注册商标与外包装上使用的商标并不一致。经比对发现,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商标是在其注册商标的基础上擅自增加了一个字,导致侵犯了某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北岸工商分局提醒食品经营户,在进货时不但应该要求食品厂商或经销商提供进货单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检测报告、商标授权书等书面材料,还要认真核对检测报告与自己购买的产品批次是否一致,商标注册证与包装上的商标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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