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三次以上将收费
【发布日期:2014-05-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每年前两次免费。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据介绍,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状况的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整合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目前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每日查询量超过百万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