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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有杂质 工商调解获赔
【发布日期:2014-06-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卓 沿超 春汉】

    近日,北岸工商分局接到辖区消费者陈先生举报,称其在北岸乐屿岛一店铺购买的一桶桶装水未开封桶内却有杂质,要求商家处理遭拒。北岸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经过核查,该桶装水确实未开封却有部分杂质,随即工作人员联系店铺,店铺称已经反馈到该矿泉水厂家。经联系厂家相关负责人,经过电话调解,厂家负责人表示愿意为消费者退还货款并给予一些其他的食品作为补偿。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据了解,该矿泉水厂家生产的桶装水经相关检验检疫部门检测合格。对此,北岸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要求矿泉水厂家,要定期清洁清理相关装水设备,避免引入杂质,同时,定期开展抽检并保证水质合格。并提醒代理销售桶装水的商家在进货的时候一定要严把质量关,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方面在桶装水开封前要检查一下是否有杂质,另一方面一般桶装水保质期只有30天左右,桶装水开封后的保存期限就只有7天。另外,饮水机要定期清洗,桶装水购买后尽快饮用,最好一周内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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