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塑料餐厨具新规影响我市出口市场 莆企应加强风险研判促产品出口
【发布日期:2014-07-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2014年3月3日,欧盟发布新法规,对有关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法规进行修订,该法规已于3月24日生效,但设定了执行缓冲期,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 据介绍,欧盟发布(EU)202/2014号新法规更趋严格,涉及涵盖的物质更广,相关标准更加明确,限制条件也进一步增加。 莆田检验检疫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新法规对我市塑料餐具出口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是成本压力增加。我国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处于微利经营阶段,平均净利润不到800元/吨。据企业反映,规定加严后,仅增加双氰胺单体和1,3-苯基二甲胺的检测,平均成本就将上升约150元/吨,再加上更换升级材料成本,平均利润将减少约200元/吨,利润下降近25%,企业的成本压力陡然增加。 其次,是通报退回风险加剧。今年1季度,欧盟通过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系统)共计通报我国出口不合格食品接触材料45起,同比上升15.38%,占该类产品欧盟对全球通报80.36%。其中,塑料制产品共计通报16起,占总数的35.56%,主要原因为甲醛超标、初级芳香胺超标、三聚氰胺超标以及总迁移量超标等。 再者,加速行业重新洗牌。目前,出口塑料餐厨具生产企业以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存在着贸易途经单一、研发投入少、产品同质化等“硬伤”。在愈加严峻的外贸环境下,难逃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将加速整个行业进行重新洗牌。据统计,仅福建2013年出口欧盟塑料餐厨具企业就锐减24.1%。 我市目前有3家出口塑料餐厨具生产企业,今年1-6月,共出口塑料餐厨具212批、374.6万美元。 欧盟是我市塑料餐厨具出口的重要市场,为避免企业出口欧盟产品受阻,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应及时了解最新法规政策,对新规实施以后的风险进行充分研判,确保企业自身出口产品能够符合相关最新标准要求。同时,企业还要加强对风险产品的自检自控,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采购供货链条。对于改变工艺、更换原材料或使用新的物质的产品,企业要进行首件确认检测。另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关注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的要求,认真准备符合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声明和检测报告,以此来降低产品出口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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