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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市加强供港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
【发布日期:2014-07-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局近期将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供港食品的监管验证工作,确保供港食品农产品的安全质量。
    据介绍,福建省供港食品仅次于广东省,居全国第二位,2013年供港食品货值8.9亿美元。目前,我市共有5家供港食品生产企业,6家供港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殖基地。
    业内人士表示,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的实施将对辖区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较大影响,提醒相关企业提早做好应对准备。
    据莆田检验检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近期将举办免费培训,加强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讲解指导,针对不同企业的产品特点,制定个性化辅导培训计划。同时,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每类供港食品农产品的自检自控方案,强化过程监管验证。
    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还表示,出口企业应根据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要求,确定可选用农药清单,并指导基地合理使用,从源头防止限制使用的除害剂进入加工环节。另外,供港食品农产品应自检合格后,方可报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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