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一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存疑义 食安所出面调解终获赔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吴柳丽 纪子谦】

    孩子吃完新购买的奶粉后接连拉肚子,之后又发现店家为其更换的新奶粉与原先购买的奶粉颜色不一样,对此消费者怀疑是否是奶粉出现了质量问题。近日,仙游郊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理了这样一起奶粉消费投诉纠纷。
    郊尾的张先生上个月在梅塘一母婴店花费250元购买了1桶蒙牛欧世新生婴儿配方奶粉,孩子吃完后接连拉肚子。后来到店里说明情况,店主为其更换了一桶同样配方的奶粉。可是当张先生回去后却发现先后两桶奶粉的颜色并不一样,而且原先的那桶奶粉有出现结块现象,怀疑奶粉存在质量问题。
    接诉后,郊尾食安所的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赶到现场调查情况。在仔细查看了两桶奶粉后工作人员发现,原先的那桶奶粉只剩下四分之一的量,颜色确实为土灰色,有结块现象。经过调查,该商家经营主体合法有效,台账齐全且销售的奶粉具有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店家称7月11日张先生前来说明情况时,已联系经销商,厂家派人前来,对涉案的奶粉进行了鉴别,确认其是该公司的产品,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奶粉是在开罐食用后,因密封不严产生了受潮结块变质现象;但消费者张先生却对此不予认可,怀疑是包装或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并非是自己保存不当。由于开罐时间已近一个月,无法对其检测,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郊尾食安所的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该店为张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经销商额外提供2桶总价值640元欧世金装奶粉给张先生,重塑消费者信心。 
    食药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标识,当购买了疑似假冒伪劣食品后,及时拨打“12331”投诉热线,也可以到辖区食药监管所进行投诉备案,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