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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再核准
【发布日期:2014-09-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林梦勇)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不用再核准的规定,切实为小微企业主减轻了负担。
    该《意见》推出45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营业税起征点由每月营业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原每次营业额100元调整到500元等。
    另据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1-7月份,我市限上批发零售业小微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289.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6%,增幅快于限上中型企业5.1个百分点,快于限上大型企业31.7个百分点,呈较快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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