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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店墙贴“请勿在本餐厅内进食非本餐厅食品或饮料”提示 工商及时叫停餐饮业霸王条款
【发布日期:2014-09-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智鸿 陈颖 细志】

    日前,城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12315投诉举报,称在华东城市广场一知名快餐店就餐时发现有霸王条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其墙上贴有“请勿在本餐厅内进食非本餐厅食品或饮料”的提示。
    对此,城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城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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