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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3万元奖励
市食药监局城厢分局拟建立健全四级社会共治监管网络
【发布日期:2014-10-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卓智鸿 蔡冠清】
    昨日上午,城厢区霞林食药监所办公室,副所长李少兵正在忙着给乡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打电话,收邮件,汇总整理有关日常工作材料,在灵川卫生院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帮助下,李少兵很顺利地拿到了灵川镇25家乡镇卫生所的详细资料,包括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等等,这些资料的取得,为辖区的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城厢区霞林食药监所管辖灵川、东海、霞林街道三个乡镇,管理对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流通、餐饮、生产等各个环节,点多面广的现状,而在岗工作人员只有三名。由于农村地区道路复杂,交通不便,许多乡镇卫生所都设在偏远地带,工作人员走访检查一家农村卫生所,有时都要花上半天时间,仅仅灵川镇25家乡镇卫生所,单凭霞林所3名工作人员,可能就要花上几个星期的时间,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工作的快速铺开。而霞林所的现状,就是市食药监城厢分局目前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市食药监城厢分局目前管辖食品经营企业4000多家,餐饮服务企业2000多户,药品经营企业152家,医疗器械企业92户,化妆品经营企业142户,食品生产企业62家。这对总共只有24名编制的分局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社会监督管理,补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技术力量,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专业技术检验和专业技术指导,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2015年开始,城厢分局还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10名,每年一聘,要求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所需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在乡镇和村居,还将聘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其中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个镇街聘请2-3人,各镇街在人员、经费、车辆装备等方面对镇街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工作予以保障,食品安全协管员由镇街食安办负责人、镇街综治干部、计生协管员等人员担任,在各镇街卫生院明确或新设药品安全监管组,聘任卫生院长、药学技术人员等人员为药品安全协管员,明确药品安全监管组和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同时,每个村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聘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2名,由综治协管员、村级计生管理员或乡村医生兼任,协管员和信息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同时根据《莆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以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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